2月17日,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从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得悉,澄迈县运用“1443”工作法,立异出台《关于推进存量建造用地高效集约使用促进老城科技新城“二次创业”的施行主张》(以下简称《施行定见》),推进工业项目落地由增量为主逐渐转向增量与存量并存,从重视总投资向亩均效益改变,促进构成节省国际资源的空间格式,为老城科技新城“二次创业”供应强有力的土地要素保证,推进县域经济的高质量开展。
据悉,现在澄迈正对存量用地做改造、规划和从头使用,一方面能够经过回收存量建造用地再供应开释很多的高质量的用地需求,化解土地需求与土地有限供应对立的实际需求,从而使工业项目落地由曾经的增量为主逐渐转向增量与存量并存,从重视总投资向亩均效益改变。另一方面能够经过收储、规划等方法优化城乡结构和布局,以方针立异为支撑,推进各类存量建造用地再开发,推进园区开展从增量依靠向存量挖潜改变,促进构成节省国际资源的空间格式,为老城科技新城“二次创业”供应强有力的土地要素保证。
《施行定见》包含优化规划调整程序、支撑工业、仓储用地提质增效、鼓舞会集成片开发、鼓舞兼容复合开发、拓展土地证券交易商场流通渠道、优化地价方针、合理确认基准地价以及土地增值收益共享等八个方面,共15条办法,构成存量土地盘活使用准则集成立异。
其间,在鼓舞兼容复合开发方面,澄迈立异提出答应各类工业项目用地由单一性质用处调整为多种性质用处混合用地,混合用地中住所部分最大份额不超越40%。
而在优化地价补缴规矩中,为减轻重点项目土地开发本钱,《施行定见》提出,答应企业调整土地价款分期交纳的时刻和份额,初次交纳份额原则上不低于50%,且最迟应在改变协议签定之日起两年内缴清。在处理不动产挂号前,企业可依据土地出让合同、改变协议及首期补缴价款的缴交凭据,处理规划建造手续。
此外,澄迈还在积极探究土地增值收益共享的相关细则,经过探究土地增值收益共享方法,关于规划用处与证载土地用处不一致的土地,可由县土地储备组织探究经过挂账收储方法收储原土地权利人土地,并在收储协议中清晰原土地权利人可享有规划用处基准地价特别的份额的土地增值收益,待土地出让后,依据收储协议向原土地权利人付出收储费用。
另据了解,该方针现已正式对外发布,是澄迈县甚至省级层面存量土地盘活使用方针集成变革立异的重要行动,实现从0到1的打破。
下一篇: 礼县政府工作报告(全文)